或許這樣說很不好,但是早知道「恢復單身」這麼好,我是不是早就不該委屈自己待在「不屬於自己想要的愛情」當中?
31歲了,不知道40歲的時候再回來看現在寫得這些東西是什麼感覺呢?31歲了,那種對婚姻與孩子的渴望越來越強烈,在草地上、路上、大眾交通工具上看到別人的小孩笑自己就跟著笑,抱著別人的小孩開始覺得滿滿的幸福,才深深意識到自己心底深處中那種無法抗拒的期盼。31歲了,跟著這個男人在一起已經快滿3年,這個男人即將邁入27歲,還在讀書、沒有工作,前程似錦是唯一還令自己感到欣慰的部分。
為了那種心中強烈卻不可得的心願,鬱鬱的壓抑著自己,用力的愛著,卻也用力的痛著。
老天爺安排了另一個人來結束這段感情,卻也沒有讓這另一個人留下,只讓當事人自己想了個清清楚楚,果決的了斷。本來以為戀愛中最美好的20幾歲青春時光早已逝去,31歲的單身,似乎就在向全世界號召著自己獨一無二的魅力,開始要面對持續不斷的訊息,路上的、網路上的、聚會上的各式關注,五彩繽紛的連當事人自己都感到很意外。
31歲了,對想要的東西就要堅持到底,不然,距離美好的果實只會越來越遠而已。只要自己轉身走出去,世界就回自己走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