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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三年前陰錯陽差地踏上德國,到後來長駐德國後,我還是一直在學習在這邊跟男人們『約會』這件事;只是很可惜,到現在我都還是沒有搞懂。

剛開始有男朋友的時候,我不太給約,心思也完全不放在這上頭,對於路上偶遇的搭訕、調情、讚美,通常也只是微笑然後走過。我還記得我還在哥廷根讀語言學校的時候,一個熟識的德國朋友介紹了一個他在當地的好哥們給我(雖然是我開口要求的,但是當時只是想認識當地人而已),偶爾偶爾在聊天小扯後,他某天終於邀約我到他家用餐。

因為是朋友的朋友,自然也沒有多想,晚餐大約在7-8點間開始,他親自下廚給我作了pasta,搭上一支白酒,我們聊得很是盡興;第一支白酒很快就見底了,接著是第二支,然後是第三支,沒錯我們兩個人喝乾了三瓶白酒(他應該很奇怪這個女的怎麼還沒有倒?後來我也聽過幾次德國男生「稱讚」我很能喝,因為在他們的印象中,亞洲人應該是一杯酒下肚臉紅,三杯酒下肚昏倒,基因中有一種無法消化酒精的成分?)

然後我們開了屋頂的窗,他抽著菸,我看星星,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天。他抽完菸後,緩緩地向我挨過來,接著右手就順勢環上了我的小蠻腰(我心中這時狂OS:怎麼辦怎麼辦?這棵完全不是我的菜啊!)。

突然間,我轉向他,輕輕地說道:「請不要吻我(Please don't kiss me)。」

我只能說還好在德國no就是no,尷尬的味道在我們之間愈加強烈,於是我說晚了累了該回家了,他紳士的陪我散步回家,彼此輕輕地擁抱後互道晚安再見,只是當然沒有再見。

一開始在我自己的感情還沒踩穩步伐前,我零星約會了幾個看得還算順眼的德國帥哥,後來真的是相看容易相處難啊!文化差異仍然是一條難以跨越的鴻溝,我想要的是一段穩定的以結婚為前提的關係,但是他們想要的只是永無止盡的戀愛(Have fun);第一次見面就要求吻別,第二次見面就看是約在誰家。

然後我30歲了,然後我31歲了,曾經我死守著我的愛人,捍衛著我的愛情,我沒有情敵,但是這場仗卻打得我精疲力盡,甚至讓我失去了光采。一個不愛自己的女人不是不再美麗,只是黯淡到男人都不再注意。

其實我蠻感謝那個讓我活過來的男人,因為他看見了我,讓我變得勇敢,變得再次耀眼,只可惜他跟我約會過的其他德國男人一樣,在我的直白下,倉皇的夾著尾巴逃走了(這是其他共同朋友的想法)。後來我曾經很愛很愛過卻毅然放手的那個男人像是想起丟了甚麼珍寶似的,回過頭來找我,在我洋洋灑灑列出的復合合約下簽名畫押,或許我們明年真的要結婚了。

從交第一個男朋友開始,很多時候我都是在對方身後搖尾乞憐的那個,很多次在一起的時候都覺得應該是永遠了,分開的時候才知道永遠其實真的離我太遙遠了。他們說:「妳不夠漂亮!妳不夠性感!她比妳更好!」。

我花了15年的時間才學會,讓自己發光發亮發熱才是一件最重要的事情,就算是在黑暗之中,妳還是會是那顆最耀眼的星星。而現在我就是那顆星星。

關於約會這件事,在德國真的是毫無創意,永遠是散步、喝東西、泡酒吧,他們喜歡妳,但是從不仔細注意妳喜歡甚麼,他們嘰哩呱拉講著他們想要講的,卻從不認真聆聽妳所傾訴的,他們談論著要坦白做自己,卻不理解那跟失禮只有一步之遙。在這個毫不困難就可以尋找到性器相合對象的國家,這些男人流露出的卻是無比寂寞空虛的底心。

我不明白,我付出真心的想要了解一個人的時候,他卻太害怕我想要偷走他的心,然後要他承諾、要他犧牲。當然我只能說傷心難過總是難免的,但是遇上這種男人,『撤』是唯一的方式。

在德國,約會這件事,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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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鴨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